(2022)苏1023民初5075号
徐宝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徐宝祥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23民初5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84号
葛梦、戈崇亮、葛鹏跃、葛鹏飞、葛崩达、徐州高度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增艺与被告葛梦、戈崇亮、葛鹏跃、葛鹏飞、葛崩达、徐州高度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许露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404号
王东、王弘:本院受理原告周军与被告王东、王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送达及直接送达无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097号
薛银飞、袁惠琴:本院受理原告恽如龙诉被告薛银飞、袁惠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525号
计远: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广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计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861号
宜兴市顺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诉被告宜兴市顺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040号
黄生举:本院受理黄静、王佳琪、王梓、王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03号
孙海艳:本院受理的原告熊丹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7404号
戴震:本院受理原告潘登与被告戴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74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203民初218号
焦丽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与钮建敏、泰州德信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焦丽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2035号
南京程氏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北区长贸中心锐发建材经营部与被告南京程氏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663号
常州龙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曙洋与被告常州龙诚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107号
常州乾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洪与被告常州乾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口头裁定,独任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701号
吴子:本院受理原告吴章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321号
徐州蓝钥匙家居有限公司:原告睢宁县木润轩建材门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综治中心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163号
刘斌:原告赵汝梅诉被告刘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91民初1171号
范思雨:原告岳靓诉被告范思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307号
周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吴国兴诉你、被告潘丽亚、被告常州市武进旺达电讯元件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260号
吴中科:本院受理原告许兴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32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王集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11834号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金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11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307号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11408号
高侦:本院受理原告欧门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1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一庭307号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091号
陈永明:本院受理原告罗寿成诉被告荣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陈永明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宝应县人民法院
寻亲公告
严宇辰,男,于2020年9月24日在海门区包场镇锦明村志相安息堂北侧桥南路西捡拾,捡拾时未着衣用旧毛毯包裹,未有其他物品。请知情者于60日内提供线索,联系电话:刘浩派出所81281980或社区民警施卫华13862867681。
送达公告
南京宁腾扬水产品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王增云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于2023年03月14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142工认〔2023〕291号)。按工商部门注册地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被退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江北新区政务大厅(丽景路2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