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长“老杨”的九年助学路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8日A05
日期:03-29
“老杨”叫杨海清,是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局长。53岁的老杨只有一个亲生儿子,正在外地上大学。不过最近听局里干警说,他在宿迁还有个“儿子”,和他并无血缘关系,连半点亲都沾不上。
七旬李大爷到法院求助
2014年冬天,老杨从原清浦法院审判岗位调入执行局。一天,一位老人到他办公室,还没开口说话,就“扑通”一声跪地不起——
老大爷姓李,是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的农民,儿子儿媳原本在苏州打工,他和老伴在老家照顾孙子,一家人日子还算过得去。不幸的是,李大爷的儿子在驾车赶回老家过年的时候,不慎撞上了一辆临时停在应急停靠带上维修的半挂货车,当场撒手人寰。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货车车主负主要责任。车主是外省人,自行改装了这辆货车出来跑物流,不料车子在高速上出了故障,只好停下来检修,结果造成了悲剧的发生。车主自身没有赔偿能力,又没有给货车购买相关的保险,李大爷一家索赔无门,走上了维权之路。
经过法院判决,货车车主应当赔付李大爷一家30万余元。虽然法院穷尽执行举措,但除了处置事故车辆执行到了5万元外,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让李大爷没想到的是,儿媳妇拿到这5万元后,就撇下一家老小消失得无影无踪。看着才刚上二年级的孙子和卧病在床的老伴,已经七十岁的李大爷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到法院求助。
不管怎样,不能让他寒心
老杨回忆说,那天大雪纷飞,李大爷跟村里熟人的车来到淮安后,边走边打听法院的位置,一步一踉跄,拄着拐杖的手被寒风吹得皲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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