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压阵”让机器人早点“回家”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4日A06
日期:03-25
本报讯(记者 陈坚)3月17日,在无锡新吴区一家工厂内,在记者的见证下,一场特殊的“机器人护送”行动正热火朝天地进行着。“感谢刘法官为我们处理交接事宜,这下我们终于可以继续安心生产了。”现场,厂方代表对前来主持交接的新吴法院知产庭副庭长刘博文连声感谢。
原告公司是新吴区的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外资企业。不久前,原告向某公司购买了一台工业机器人,用于搬运仓库货物。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这台机器人不能按照指示达到指定地点,性能也不稳定。他们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
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于机器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依照当事人申请,新吴法院决定启动鉴定程序。但机器人是高精密设备,鉴定较为复杂,周期长且鉴定费用贵。为减少双方诉累,刘博文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希望通过“最小成本”解决实际问题。多番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解除合同、返还货款、交还设备。
调解虽然成功了,承办法官并没有就案论案、简单结案,而是针对在司法实践中返还行为可能出现的推诿扯皮情况,推动双方确定返还设备的具体时间、运输义务、运费承担主体等问题。同时考虑到机器人需专业叉车搬运至货车的问题,协调提供叉车服务,并由原告公司工人帮助搬运辅材。同时,为了保证原告公司的利益,法官要求被告在设备交还现场完成返还货款义务。
转眼间,就到了双方约定的返还时间,刘博文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警早早来到交接现场,见证并监督全过程。法官有条不紊进行现场指导,法警一丝不苟维持秩序……随着一件件辅材被有序地码放到货车上,搬运结束。货车安全驶出厂区返回浙江,交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