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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4日A04

日期: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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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税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1111民初239号

四川万联达恒升物流有限公司、王富洪: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挂车帮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23民初1222号

陈智:原告盐城市天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智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期顺延)在阜宁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02民初659号

高全芳:本院受理原告闵珂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0402民初6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8019号

宜兴常青藤培训有限公司、宜兴市常青藤英语培训中心:本院受理的原告储嘉锦与被告宜兴常青藤培训有限公司、宜兴市常青藤英语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80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537号

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洋晶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长沙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徐州文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八方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243号

张海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市玄武区万家乐茶叶店诉被告张海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139号

苏爱国:本院受理原告陈银国诉你及李林劳务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46号

曹思雨、蔡嘉宇:本院受理原告李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4734号

闻瑞龙:本院受理原告吴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4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403号

梁龙田:本院受理原告吕梁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0187号

赵丽: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泰兴市一辰装饰设计工作室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018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高新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381号

宜兴市氿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陈丽君:本院受理的原告毛成财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0076号

夏建雷:本院受理宜兴市官林镇郭氏装潢材料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10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646号

昆山鑫恒顺自动化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年山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司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5527号

叶科、刘柳、江苏迪力特工贸有限公司、扬州迪力特塑胶软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久森诉你们及叶世荣、扬州市广陵杭集印刷厂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002民初552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廉政监督卡、判后答疑。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4634号

李其佳、李加兰、王龙茂、于阿平、曹珍宝:本院受理叶桂萍诉李其佳、李加兰、王龙茂、于阿平、曹珍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状、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4711号

刘明国:原告盐城九十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及杨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杨华就本院作出的(2022)苏0902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736号

尹乃芹、梁永林:本院受理原告戴汝宝与被告尹乃芹、梁永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874号

丰爱华、丰爱学:本院受理原告左传厚与被告丰爱华、丰爱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43号

吴春生:本院受理朱子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4民初1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749号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夜喵子餐饮店: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荟萃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夜喵子餐饮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 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376号

卢世赟:本院受理原告陈凯与被告卢世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489号

盐城杰昕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徐扣定:本院受理原告温州今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杰昕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徐扣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7056号

杨玉华:本院受理原告施亚萍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7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244号

贺灿:本院受理原告李震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常州市武进法院嘉泽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378号

卢毅: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蜀冈支行与被告卢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382号

刘晓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唐城支行与被告刘晓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986号

江苏华医视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听的朋友们(江苏盐城)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华医视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91民初9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185号

徐超:本院受理原告唐月琴与被告徐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291号

武进区牛塘品贺电子商务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被告程胜、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武进区牛塘品贺电子商务经营部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2(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2号湖塘交警中队东门一楼大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3民初882号

季中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季中女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秦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28号之一

丛新颖:本院受理原告孟森森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2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2947号

郑文杰:本院受理原告郑华杰与被告郑文杰、曹新芳、郑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294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218号

天下豪杰(武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雨中情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司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号

李宏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02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879号

钱致屹:本院受理原告贝婷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02民初4734号

润州区康泰窗帘店: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润州区康泰窗帘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02民初4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02民初4159号

镇江韵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佳涛与被告镇江韵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02民初4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02民初4489号

镇江市润州乾阳五金建材批发总汇: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市福达啄木鸟刀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市润州乾阳五金建材批发总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02民初4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张加乐,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201202210509763,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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