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伪劣蛋白粉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金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3日A06
日期:03-24
本报讯(通讯员 王静 陈诺)蛋白粉作为氨基酸补充食品,成为无数健身爱好者的心头好。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对蛋白粉动起了歪脑筋。近日,由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蛋白粉运动营养食品案在仪征市法院宣判,法院判处当事人湛某、胡某分别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129314.85元和95532元,禁止湛某、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21年1月至7月,湛某、胡某分别从优菲特体育科技(广州)有限公司购进3945罐和3000罐安菲特乳清蛋白粉运动营养食品。2021年3月至10月,湛某、胡某在明知其购进的蛋白粉中蛋白质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情况下,仍通过淘宝、抖音、微信、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予以销售。涉案蛋白粉被发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74944元。
“涉案蛋白粉中的蛋白质含量仅为14%,远低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不低于50%的要求。”承办检察官说,“运动人群长期服用该蛋白粉,可能造成机体组织生长修复缓慢的隐患,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仪征市检察院在咨询专家意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的基础上,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对计算标准和方式等形成了明确意见。
2022年11月,仪征市检察院对湛某、胡某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获法院支持,有效提高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意识,从源头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