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14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本报通讯员 马紫微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3日A06

日期:03-24
字号:
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3月10日植树节到来前,兴化市第一个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正式落户兴化市新垛镇,5名非法狩猎案不起诉人在此开展以劳代偿植树活动。

2021年,70多岁的老汪在兴化市大营镇农田中使用捕兽夹,猎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三有动物”黄鼬(俗名黄鼠狼)、刺猬。触犯了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老汪到案后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违法所得。2022年5月27日,该案被移送兴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兴化市检察院的建议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老汪家庭经济状况、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情况后,与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确定通过以劳代偿方式,弥补野生动物资源损害后果。老汪需在协议划定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日常巡查,并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兴化市检察院决定对老汪相对不起诉。这是兴化检察院对“刑检不起诉+公益诉讼”模式的首次尝试,也是探寻多元替代化修复的首次尝试。

为了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兴化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垛镇设立“生态修复基地”。3月10日,老汪与其他4名非法狩猎案被不起诉人一起来到该基地,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生态修复基地的建立,充分起到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兴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成广进说。

兴化首设“生态修复基地”以劳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