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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有声有色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0日A03

日期: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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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开展“法润泰州 法护长江”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多措并举保护长江,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突出重点对象普法,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将《长江保护法》列为法治宣传工作重点,紧扣依法治江主线,细化工作举措,切实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制作《保护长江母亲 共绘自然资源美丽画卷》宣传视频,依托局公众号、户外大屏集中宣传长江保护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宣讲团走进沿江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沿江企业依法依规建设的自觉性,形成长江大保护的合力。

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措施,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将林地保护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规划、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纳入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夯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础。

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巡查制度,明确巡查频率、巡查责任,同时,对长江沿线违法违规用地高发期、易发区列入重点巡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巡查的盲区。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做到数据、线索共享,全面做好保障和配合工作。

为长江保护注入修复力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制订《泰州市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建设方案》,全力推进岸线造林绿化工作。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完成长江岸线造林绿化3045.9亩,完成岸线500米范围绿化示范村新建11个,完成岸线1000米范围内森林抚育4961亩。累计在沿江市(区)设立湿地保护小区共11个,保护长江湿地约18万亩,稳步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在长江岸线成功建立了泰州春江、泰兴长江天星洲、靖江滨江等3处省级湿地公园。加快推进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采取地质灾害治理、植被绿化、恢复生态等手段,实施环境治理、土地复垦、退厂还湿和生态湿地建设以及河道岸线生态修复。(王鹏 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