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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领航共护“一江春水”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0日A03

日期: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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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以来,张家港市南丰镇认真落实《张家港市关于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推进《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推进多元共治

以“大规划”谋划“大保护”

镇法宣办将《长江保护法》宣传纳入全镇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镇党委政府召集专题研讨会,组织镇司法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南丰派出所、各村(社区)等成立专项宣传贯彻小组,制定南丰镇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培植,推动全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点亮南丰特色

以“大宣传”推动“大保护”

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将《长江保护法》纳入教育培训学习课程,邀请《长江保护法》普法讲师团成员张天琪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授课,各村(社区)组织“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专题讲座,今年以来,南丰镇已开展相关培训、讲座16次,参加人数600余人次;在东沙区域召开村民组长大会,发放宣传单,详细告知广大农民群众禁捕时间、禁捕范围、禁止事项、违禁处罚等主要内容;利用“户户到”走访、网格员日常入户巡查及各类活动,召集“法律明白人”走访,排摸、宣传,共走访宣传500余人。同时,开展政策解读,邀请村社区法律顾问同“法律明白人”一起走村入户,通过在村民家中设置长江护渔“微课堂”,开展长江保护政策宣讲,增强村(居)民“法护长江”意识,印制《长江保护法》宣传资料7000余份,户外宣传标语20余幅,宣传小组定时定期在集贸市场、餐饮酒店、长江沿线开展宣传活动,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此外,南丰镇充分营造宣传氛围,在《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周期间,通过LED显示屏、电子宣传屏、横幅、“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媒体宣传平台宣传长江“十年禁渔”,强化舆论引导,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

注重系统整治

以“大联动”护航“大保护”

深化组织领导,由“南丰镇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每季召开不少于一次的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工作协调调度,确保禁捕、执法工作一抓到底。落实考核奖惩制度。积极发挥东沙禁捕巡渔队作用,持续深化护鱼队员绩效奖,进一步强化半年度和年度考核,确保团队的协作能力与工作成效。坚持“渔警”联动,自今年1月以来,多次排摸区域农贸市场,共计查询水产摊位80余个,排查餐饮店120余家,清除违规广告牌5个;通过志愿宣传与专项行政执法,劝离野钓人员110余人次,与水上派出所、市农业农村执法大队联合开展整治行动5次;组成志愿巡查小队,开展常态化巡查,使区域内形成了禁捕共识,有效防范了长江南丰段非法捕鱼行为的发生,为长江禁捕保驾护航。

下一步,南丰镇将继续加大《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法治意识,动员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共同呵护母亲河。

(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