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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21日A09

日期: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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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102民初1008号

汤祥娣:本院受理原告周腊生诉被告汤祥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242号

秦小茹:本院受理原告关援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8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563号

叶玉扬:本院受理原告梅长云与被告叶玉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马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91民初2730号

辛兰光:本院受理原告张严才与被告辛兰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91民初2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263号

杨福盖:本院受理原告韦健与被告杨福盖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 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5731号

王永亮:原告王腊明与被告王永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573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581号

王震平:本院受理原告镇江新区丁卯进豪春建材批发商行与被告王震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丁卯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527号

镇江薪火良匠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葛坛与被告镇江薪火良匠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丁卯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1294号

陈礼进:本院受理张明春与陈礼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13民初129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1272号

江苏拜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艾马工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拜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4752号

张艾:本院受理陈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4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