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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人民法院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17日A09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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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404民初935号`

屠爱建:本院受理原告李友翔与被告屠爱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4民初935号应诉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邹区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4809号

江苏昊洲集团有限公司、迪讯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陶萍、缪向阳、贺永华、汪静芝、陈彩娣、许忠飞、王宏、秦海高、张杰峰、朱清芳:本院受理原告东莞市捷音电子有限公司与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作出(2022)苏0411民初4809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东莞市捷音电子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东莞市捷音电子有限公司上诉状、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证据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6496号

王学丰:本院受理原告戎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6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5575号

江苏弘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疆商贸有限公司: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淮安众尧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81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一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91民初2765号

江苏邦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告安徽欧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邦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91民初27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17号

李慧敏:本院受理原告宜兴聚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723号

裴义林: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李典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1338号

王园园: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裕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与被告王园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798号

南京群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苏芝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群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466号

吴朝娟:本院受理原告王猛与你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00号

南京市栖霞区健力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于金龙:本院受理原告孔建林与被告南京市栖霞区健力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于金龙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花法庭(汇景北路148号三楼)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712号

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卓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永芳诉被告南京卓育英才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卓忆国际旅行杜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553号

李茂峰:本院受理原告朱峰与被告李茂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685号

陈照文:本院审理原告张月月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南京市俞家巷2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501号

南京秦淮区新鳌玻璃加工厂、南京泰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狄攀峰:本院已受理原告南京圣耀玻璃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同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232号

金鑫、江睿:本院受理原告季乐诉你方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348号

山东伙伴直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分公司、山东伙伴直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建邺区易美米美容美发中心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1228号

南京食艺七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周爱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崔丙清水果店与被告南京食艺七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周爱国、杨翼之、季晓沛、胡幼霞、葛文君、周康明、扬爱琴、冯晖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崔丙清水果店就(2022)苏0102民初11228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3807号

河南黄沙建材有限公司、李新太: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群诉被告河南黄沙建材有限公司、李新太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7197号

南京巴黎贝丽丝香水有限公司、南京菲兰化妆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邢浩诉你们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4225号

镇江品象宜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龙生诉你单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4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4057号

张大伟:本院受理原告泰州市海陵区荣达油脂经营部与被告张大伟、聊城华林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11民初4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07号

广州金邦供应链有限公司、秦永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挂车帮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金邦供应链有限公司、秦永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4291号

高雪梅:木院受理原告顾培俊与被告高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4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9号

镇江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畅享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545号

蒋国庆:本院受理原告赵凤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二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89号

丁惠明:本院受理原告杨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二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359号

丁云焦: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徐静与被告丁云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2民初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4751号

深圳市启明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慧均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盐城市永富利来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1301号

正阳县牧禾草业有公司、姚莹辉:本院受理原告蒋蓉诉你正阳县牧禾草业有限公司、姚莹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5982号

赵国荣:原告蒋国华与被告赵国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3民初59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5202号

卢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马洪美诉卢海洋、张春香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23民初5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4321号

庄武良:本院受理原告曹雪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43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9715号

徐伟伟:本院受理原告马龙凤与被告徐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上午11时(节假日顺延)在泰兴市人民法院20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709号

扬州馥园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原告纵浩然与被告扬州馥园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4550号

王明成:本院受理原告翟广萍与被告王明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4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840号

白云德:本院受理龚昌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916号

孙帅帅:本院受理娄江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6012号

尚积宝:本院受理原告徐忠标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601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须知、廉政监督卡,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707号

廖旭:本院受理原告张广彪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朱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1972号

安徽省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吕美俊、杜贤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常州市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安徽省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吕美俊、杜贤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和权利义务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0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113号

徐孙华:本院受理原告宋玉媛与被告徐孙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