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湖水暖鸭先知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10日A02
日期:03-16
“扑啦啦……”早春二月,地跨江苏省高邮市、宝应县、金湖县与安徽省天长市的高邮湖上,伴着一阵轻灵的振翅声,一群野鸭从芦苇中探出头,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轻盈地落在了湖心。几位摄影师立即按动快门,留下了这幕美景。而在数月前,野鸭们的日子没有如此安逸。
2022年4月,一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移送至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阅卷和提审,检察官发现,野鸭就是这伙人的作案目标,其中,王某等三人已是“二进宫”。
原来,王某、李某和马某是居住在高邮湖附近的渔民,2021年12月10日晚,三人趁着夜色驾驶两艘渔船,来到野鸭经常栖息的水域,将含有农药的水草撒入湖中。不到一个钟头,数百只野鸭就被毒倒在水面上。三人将鸭子打捞装车运往城区,半道上被巡防民警拦下盘查,被抓获归案。取保候审期间,王某与经营水产品店的杜某结识,获悉最近“野味”市场需求量大,决定大干一票。2022年1月25日晚,王某等人在将猎捕的137只野鸭转运外地途中,再次被执法人员查获。随后,其他涉案人员陆续投案自首或被抓获归案。8月22日,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某等9人因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刑期。杜某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王某等人连带承担自然资源损害赔偿金9万元。
案子虽已办结,但检察官没有停下保护高邮湖野生动物的脚步。他们每季度赴案发地附近的镇村社区开展一次专题普法巡讲,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大自然的美好馈赠。
几个月过去,再也不用担惊受怕的高邮湖野鸭们,用美丽的身姿宣告春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