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13民初1093号
江苏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昶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昆仑沃华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昶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行审5号
南京市凯盛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分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被申请人你行政强制措施、征缴社会保险费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02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0号
陈云: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1号
吕瑾: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9号
王作荣: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7号
王光宇: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2340号
南京悦格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莹莹诉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481号
王如统:本院受理原告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王如统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973号
陈思洋:本院受理原告朱成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7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催2号
申请人高文静因遗失持有银行本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法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高文静。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本票,票据号码为3130327221578198、票面金额20万元、出票日期2023年1月20日、申请人高文静、收款人张龙祥、出票行江苏银行营业部。
三、申报权利期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在申报权利期间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4946号
田海艳:本院受理原告汤其华诉田海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49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5921号
贾宏荣:本院受理原告金成发诉被告贾宏荣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5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6453号
管江林:本院受理原告毛亮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6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692号
王璐:本院受理原告许秋松与被告王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8278号
徐伟群:本院受理原告薛建英与被告徐伟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82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908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812民初8893号
徐从群:本院受理原告黄家玲诉被告汤登云、杨聪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中认为应当依法追加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本院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5847号
袁满:本院受理原告姚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58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5871号
杭州助飞图书有限公司、黄俊雅: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春雨文化教育传播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58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或涉外为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164号
南京宝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祁妍妍、王亮: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仁平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三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8669号
扬中众欣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郭道鹏、陈蕾娣、江苏西门控电器有限公司、华鹏集团有限公司、有能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希格赛斯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华鹏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杰梅铜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91民初1555号
王志友: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吉家米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1291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4424号
钱金钟: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44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348号
睢宁双林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泗县永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睢宁县人民法院
遗失启事
杨爽,遗失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证,学号Z2001116,声明作废。
寻亲公告
2022年7月,泰兴市虹桥镇通石村新胜组29号发现一女性遗弃婴儿和写有7月27日下午3点生的字条,用粉红色毛毯包裹。请知情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前来认领,如逾期未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人:赵桂民先生:15852998363
虹桥派出所吴天赐警官:13805265358
泰兴市公安局虹桥派出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