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借钱 捋清关系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14日A06
日期:03-14
本报讯(通讯员 陈亚男)近日,滨海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
辛某武系辛某父亲。一日,辛某武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等诉讼材料,得知自己成为“被告”,并看到田某通过微信向其转账的证据,十分不解,遂向法官了解情况。法官在进一步审理中了解到提起诉讼的田某与辛某武并不相识,田某表示按照辛某的要求多次将款项转账至辛某提供的微信账号。到庭的辛某表示其是用父亲的信用卡绑定注册了微信。经过审查,该院认定辛某与田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意,辛某应当依法承担还款责任。而本案接收款项的微信号虽是使用辛某武的身份信息注册,但实际使用款项人以及实际与田某发生借贷行为的合同相对方均为辛某,故辛某武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法院经过调解,辛某自愿向田某归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