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82民初881号
李勇、赵以雷:本院受理原告周怀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9854号
马林:原告仲东梅诉被告马森、马林、第三人吴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仲东梅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0165号
张有道:本院受理许福宝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0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585号
朱新生:本院受理的(2023)苏04民终585号上诉人梁龙贵与被上诉人朱新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新的证据,应在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573号
佘正燕、姚鹏飞:本院受理原告润州区运恒汽车租赁服务部(个体经营者钱恒)与被告佘正燕、姚鹏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411民初573号,因本院数次向你们送达均未能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孟河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04号
林庆华: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董孝良与林庆华返还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92号
冯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583号
王贵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为兴与被告王贵玲、周保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66号
祁若玉:本院受理原告王明与被告祁若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348号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张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224号
成亚娟、叶宏宽: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汇鑫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成亚娟、叶宏宽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丁卯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629号
葛东宏:原告江都区仙女镇大运河饲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8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88号
宋杰、徐敏:本院受理原告陈汉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387号
宋杰、宋梅:本院受理原告陈汉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4831号
戴继才、陈道英、扬州志成无纺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乃祥与被告戴继才、陈道英、扬州志成无纺布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002民初48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070号
于有阳:本院受理原告姚美兰与被告于有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道大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63号
弘扬知识产权代理(常州)有限公司、江苏弘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常州市武进信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244号
陈秀玲:本院受理赵化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63号
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明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强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案件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5283号
葛兰芬: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焱诉被告孙丽与第三人王友天和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52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2176号
李清:本院受理的原告冯如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228号
南京风木炜商贸有限公司、张言伟:本院受理原告陈远兵诉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6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554号
戴红霞:本院受理原告蒋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235号
优时星建材(山东)有限公司、南京丰裕达商贸有限公司、南京京沃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山市玉山镇贵果建材批发部与被告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8号
叶志杨:本院受理的原告毛马良诉被告叶志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第三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353号
南京市鼓楼区音速之城游乐中心(经营者赵玥琳):本院受理原告李璟妍诉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462号
卢建:本院受理原告徐佳与被告卢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7505号
王灯灯: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灯灯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750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335号
陈洋: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533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319号
史开胜: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史开胜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531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4673号
王孟强: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锐扬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孟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467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