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不悔改,拘留15日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7日A06
日期:03-13
本报讯(通讯员 润萱 记者 翟敏)“我就不还钱!你们是不是看我住别墅眼红?”3月2日,镇江润州区法院执行局的一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过程。画面中的被执行人闫某某狂妄至极,无视法律还口出狂言。
2012年,闫某某与丈夫向银行贷款122万余元购置了一套联排别墅,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及两个女儿名下,并以这套共有房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13年丈夫去世后,闫某某作为共同债务人理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偿还贷款,但闫某某却因断供成为“被告”、又因多次催收仍未还款一度成为“被执行人”,至今仍欠111万余元尚未归还。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闫某某丧偶需抚养两个女儿的情况,执行员优先选择了柔性执行方式,先是张贴执行公告敦促闫某某在2月28日前自行腾空并迁出房屋,随后又多次通过电话沟通从中协调,希望促成双方和解,但闫某某均视若无睹,声称自己人在外地无法履行。
3月1日,因闫某某逾期仍未腾房,执行干警再次上门张贴公告,却意外地发现闫某某就在家中,便准备当面与其进行沟通,但闫某某却态度蛮横,全然不顾执行干警的劝说,还数次以辱骂、挑衅、拉扯、推搡等方式抗拒执行。面对闫某某的疯狂举动,执行干警始终保持冷静和克制,并迅速联系法警支援,将其拘回法院。
后经谈话教育,闫某某非但没有悔过之心和履行之意,反而变本加厉地恶语相向。鉴于闫某某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最终,执行干警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送往拘留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