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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州两地签署“司法助力双碳”协议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3日A01

日期: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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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法治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如法宣)3月1日,在南通中院院长刘坤、泰州中院院长孙辙的共同见证下,如皋法院携手靖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相关环境资源执法部门共10家单位会签“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纪念《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共商推动扬子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大计。据了解,这是江苏建立的首个“司法助力双碳生态”环境司法跨域协同保护机制。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如皋法院根据与靖江地域相邻、水域相接的特点,与靖江法院、检察院共谋“司法助力双碳生态”的良策。靖江法检及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响应,决定通过会签框架协议的方式,构建全省首个跨域“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泰州中院院长孙辙要求,认真落实内部协作机制,凝聚审判工作合力;构建外部联动机制,打造综合保护格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促进环境资源纠纷源头化解,扎实推动两地“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机制运行。

南通中院院长刘坤强调,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的新拓展,是司法服务保障扬子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的创新举措。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低碳理念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实现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实现扬子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