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答案可抄”请求退款应驳回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7日A07
日期:03-11
刘罗成 古林
【案情】
李某从事销售工作,上班后发现自己学历太低从而晋升困难,想提升学历。于是,他在一家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全程无忧”班次的学历提升,希望能获取本科学历。该培训机构向李某收取学费7200元,并为他提供了为期两年的线上直播、录播课程以及纸质学习资料。报名后,李某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学习,并且通过了本科自学考试中的两门课程。李某认为,该培训机构曾经承诺过给钱就能拿文凭,不需要学习,考试时直接抄答案即可拿到本科毕业证,但实际考试时发现并无答案可抄,所以只考过了两门。但培训机构称,“全程无忧”指的是这个班次为全程无忧班,并非抄答案即可获得文凭。其已经为李某提供了资料,现在是李某自己觉得考试难,不想学习考试,故不同意退款。李某认为受到了欺骗,于是起诉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用。
【评析】
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本科学历需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参与考试,考试过关之后才可获得毕业证。李某至培训机构处报名学历提升,并支付7200元,双方形成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培训机构为李某提供了本科直播、录播课程以及纸质学习材料,李某也进行了学习,并参与了自学考试,亦通过了其中两门,因李某认为没有答案可抄遂放弃了学习与考试。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想要取得自学考试文凭需努力学习,认真备考,不应寄希望于抄答案获得文凭。李某支付了培训费,培训机构按约定为李某提供了培训服务,双方形成的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约束力。因李某自身原因不愿考试而无法取得本科文凭,责任在李某,其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故要求培训机构返还培训费用于法无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