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里的温情瞬间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10日A08
日期:03-10
(上接A版)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3月3日,商事庭法官助理张想走进普学汇志学校,为学校国际部各年级近50位学生开展防止校园欺凌专题讲座。
活动现场,张想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用通俗易懂、活泼生动的语言,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后果、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问题,以近年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为例,分析欺凌者自身及其家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等多方面问题。深刻揭示了校园欺凌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影响,教育引导学生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坚决抵制校园欺凌。
开展雷锋日活动
近日,徐州经开区宣传部发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命名第一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法院民庭成为第一批“学雷锋示范点”。3月5日是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民庭法官作为学雷锋活动志愿者,分别走进企业代表座谈会和学校,向参与者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志愿者结合法院工作职能,认真解答参与者的法律咨询,积极答疑解惑。同时向活动参与者讲述道德模范故事,宣传文明观念、文明行为、健康生活习惯等内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连续两周凌晨集中执行
2月25日和3月4日,执行局干警连续两周开展凌晨执行。
在原告胡某与被告孙某民间借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还款,遂原告胡某申请执行。
案件到执行局之后,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孙某先还款两万元,余下4万元按照约定分期还款。在连续两次的还款周期内,孙某均未按照约定还款,申请人再次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再次将被执行人孙某带回法院,对其明理释法,此时孙某才按照约定还款。
“有些执行案件不是执行一次就能结案的,要面临多次查找当事人,多次做调解工作。”为了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法院执行局干警们每天都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