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促和解孜孜不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2日A06
日期:03-10
离婚案当事人激烈争吵、发生冲突,亲戚加入后冲突升级为刑事案件……对检察官来说,将案件起诉到法院不难,但当事人的矛盾只会越积越深。为防止案结事不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经多次释法说理,1月31日,终于为一起因离婚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画上句号。
杨某与陆某原是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妻子杨某于2021年1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月25日,两人在法院组织调解时再起争执,回家后,杨某越想越气,便约了顾某等亲戚前往陆家理论。陆某也正在气头上,见状二人又争吵起来,进而扭打在一起。顾某见状连忙上前,导致双方亲戚也互相拉扯起来,身材高大的女方亲戚顾某将男方亲戚周某撂倒在地,导致周某四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这是一起典型的婚姻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立即组织顾某、周某开展刑事和解,但双方彼此怨恨,和解工作并不顺利。案件卷宗显示当事人之前并无矛盾,此次冲突因一时激愤,检察官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讲明法理、情理,并邀请双方都信任的社区干部、民警开展第二次调解,当时顾、周二人就民事赔偿数额初步达成一致,但当顾某与家人商量后反悔,和解工作再陷僵局。
起因是杨某、陆某离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分别是两边亲戚,检察官认为,杨某、陆某的态度可能对案件有较大影响。随即联系杨、陆二人,希望他们各自劝说亲戚钝化矛盾、弥合分歧。最终杨某表示,此事因己而起,愿承担部分赔偿费用。至此,矛盾初趋缓和。
今年1月18日,第三次调解如期进行。检察官释法说理,打消双方顾虑,顾某、周某终于在和解协议上签名,顾某当场将赔偿款付给周某。鉴于该案件系婚姻家庭矛盾引起,双方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被害人表示谅解,南通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顾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