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可感可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2日A06
日期:03-10
本报讯(通讯员 刘明艳)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全面系统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让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效果更实,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员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姜堰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积极发挥“头雁效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案件承办人带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以个案监督效果引领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视程度。
紧扣“三个全覆盖”,力争“能邀请尽邀请”。着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的监督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同时,逐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在“四大检察”的监督广度和深度,推动到“实地督案”,让监督方式更加灵活、更接地气。
坚持效果导向,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全过程,切实发挥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