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助推民营企业“亡羊补牢”合规经营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2日A06
日期:03-10
2月3日,无锡滨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实地回访被不起诉民营企业,对企业不起诉后的合规整改以及春节后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规范经营是我们应该遵守的准则,今后我们一定合法合规经营。”企业负责人积极表态。
徐某经营企业已有20多年,其弟妹刘某担任公司财务主管。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间,刘某发现公司连续多月进项发票不够抵扣销项,这意味着公司要多缴税款,便汇报了该情况。“长此以往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能想办法省下这笔钱……”考虑到公司运营成本,徐某动起了歪心思。经亲戚介绍,他认识了“有门路”的汪某夫妇,欲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他授意财务主管刘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汪某夫妇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00万余元,税额合计40万余元,并将虚开的发票向税务部门申报抵扣税款。
2021年10月案发,徐某和刘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坦白了犯罪事实。经滨湖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两人自愿认罪认罚。
考虑到该公司为实际经营企业,现有员工50余人,正常缴纳社保及税款,且案发后已补缴税款并接受税务部门处罚,具有坦白情节,从保护民营企业角度考虑,滨湖区检察院建议对该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承办检察官杨晓平说。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税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说明该企业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2项,2021年度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且愿意开展企业合规整改。为缓解民营企业压力,建议该部门对其给予适当从宽行政处罚。税务部门采纳了滨湖区检察院的意见,对该公司作出从宽处罚决定。
为做好企业合规“后半篇文章”,滨湖区检察院还组织听证员开展公开听证,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对该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帮助其制定合规整改计划书,展现了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
截至目前,该企业已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自愿开展企业合规整改工作。现已采纳相关建议并结合企业实际,对企业组织机构、部门职务责任、岗位专职人员、会计科目等进行了合规整改,确保企业员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