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小圆桌”调解乡里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7日A02
日期:03-09
本报记者 达佶 本报通讯员 徐子钧 韦津津
“你家本来就占了我家的宅基地,你说我该不该要回来。”“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你还提做什么……”2月27日,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武墩镇王庄赵某家的庭院里召开了一场特殊的调解会。一张小圆桌前围坐着六七个人,其中有两位是村里居民的张、王两家。
以前,张、王两家住得近、关系处得好,近些年因为宅基地产生矛盾,多次发生口角,属地武墩派出所为此出过不少警。为帮助两家彻底化解这一矛盾,派出所在乡贤赵某家中摆起了“小圆桌”。
调解之前,民警与村干部、乡贤赵某专门商讨调解方案,并对张、王两家矛盾的根源做彻底分析。因此,面对这场看似复杂的“土地之争”,赵某早已“胸有成竹”,仅用了两个小时就顺利化解了。
为帮助村民及时化解邻里纠纷,清江浦公安针对农村地广人稀的特点,今年在全区涉农派出所推行“小圆桌”矛盾调解工作法。明确各派出所依据村委会推荐、村民口碑、走访调研等方式,在每个村至少选定一名乡贤,聘请其担任村里核心调解员。遇村民间的矛盾纠纷需要化解,就在乡贤家中放上一张“小圆桌”,努力确保“小矛盾”不出村。
“村民之间有些矛盾并不严重,有的是一时气急,也有的是政策不明,并非完全不可调和,这时咱们的‘小圆桌’就能发挥大作用。”武墩派出所民警肖峰说:“乡贤用情、村干部用理、民警用法,三效合一,很多问题就在这张‘小圆桌’上解决了。”
为了让“小圆桌”发挥更大的作用,清江浦公安还吸纳公职律师、文明志愿者、公益团队等,组建了一支流动法律服务队,随时下乡支援“小圆桌”。截至目前,“小圆桌”成功调解的纠纷达231起,调解成功率达95.8%,初步形成了“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农村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