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离世无继承人,债务谁承担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7日A01
日期:03-09
本报讯(通讯员 杜本明 郑云霞)老人去世多年,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处理?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审结一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这是民法典实施后扬州首例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2022年7月,申请人高女士拿着一张借条来到邗江法院,请求法院为出具借条的王大爷指定遗产管理人。借条上载明王大爷向其借款4万元,时间为2015年。高女士表示,王大爷突然离世,没留下任何话语,也没有法定继承人。
王大爷2017年因突发脑溢血去世,在他数十年的人生中,从未结婚生子,也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其父母早已离世。因王大爷没有留下遗嘱,也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所以他名下的房产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法官经实地调查,并发出一系列调查令,最终确认王大爷确实无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指定邗江区民政局为王大爷的遗产管理人。
【法官点评】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该案中,高女士持有王大爷向其借款的借条,且借条经法院确认系合法债权债务,因此她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遗产管理人制度,对于妥善管理、顺利分割遗产,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