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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8日A03

日期: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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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苏0282民初14640号

肖世民: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建法与被告肖世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1464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0340号

安徽明欧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迈阔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明欧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282民初1034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84民特11号

杨华仙:本院受理原告李连宏诉你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界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84民初3743号

徐卫生: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杰诉王文江、徐卫生、临沂德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84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1199号

李秀宇:本院受理的原告肖付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1182号

周宇星:本院受理徐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0706民初11192号

陈广平:本院受理原告罗拥兵与被告陈广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706民初11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36号

钱航:原告上海豫邦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钱航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20号

孟超: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昱铭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与你(2023)苏0104民初1620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228号

陈贵克: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99号

李凤勇: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秦淮区王旺宾馆与你(2023)苏0104民初1299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300号

郭俊、王玉莹: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秦淮区王旺宾馆与你(2023)苏0104民初1300号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855号

南京全家乐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郭钰志: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黑马青年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5579号

石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被告石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5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0945号

南京市玄武区炎甲匠餐饮店: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上松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市玄武区炎甲匠餐伙店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094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8442号

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店:本院受理原告沈辰曦诉被告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龙蟠中路店、山东中健健身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8466号

何海滨:本院受理原告顾春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84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燕头派出所对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8883号

贺承跃:本院受理原告丁建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8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燕头派出所对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195号

孟成军:本院受理原告蒋秀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72号

被告赵晓丽:本院受理原告滕天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416号

郑朝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香满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新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706民初10933号

李运洪:本院受理原告程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706民初10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5762号

刘立松:本院受理原告扬州金洋电线电缆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002民初5762号判决书、上诉须知、上诉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李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上诉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