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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6日A09

日期: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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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132号

赵艳秋、张庆志、赵同辉:本院受理原告王珍与被告赵艳秋、张庆志、赵同辉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1063号

刘保家:本院受理原告马冉祥与被告刘保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481号

陈雪:本院受理原告刘桂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9号

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明亮: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材管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张明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裁定书、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7148号

刘浩:本院受理原告张朋与被告刘浩民间借贷纠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71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5247号

张孝芳: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郭如珍与被告张孝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81民初5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6954号

曹清南:本院受理李玉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695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5576号

戴为陆、杨帆:本院受理王志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683号

扬州中宏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饲料集团公司诉扬州中宏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牧羊集团公司解除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30在本院三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1187号

周飞:本院受理原告徐景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212号

郭伏玲:本院受理原告魏哲玲、李雪、李帅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邳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