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322民初580号
殷莎莎:本院受理原告郭明新与被告殷莎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0746号
杜玉强:本院受理原告韩莉诉你、杜宗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07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091民初71号
宋杰: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麦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宋杰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266号
程莎莎、徐瑜春、无锡万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3)苏0213民初266号原告江阴市青阳苏信塑料五金厂诉你们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9025号
魏志忠:本院受理原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9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8297号
于涵:原告李保华与被告于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8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399号
钱亚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与被告钱亚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1108号
常州市佳杰喷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新奥新协能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嘉泽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0582号
王小强: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市维扬区正新钢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0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民终734号
邰小马:本院受理无锡市永兴寺与申传财与江苏溧阳晶鑫建设有限公司与邰小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民终734号民事调解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调解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392号
吴迪:本院受理原告秦月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113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2745号
蒋飞跃、侯美羽(曾用名侯美青):本院受理原告陈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127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13民初2151号
无锡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沈晶丽诉无锡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民事裁定书、相关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15日(自答辩期满之日起计算)。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扬名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781号
徐志富:本院受理原告李年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117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中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756号
汪建辉:本院受理原告杨文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117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908号
韩玉:本院受理原告王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沛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3888号
李小兵:本院受理李新华诉李小兵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3民初388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1204号
莫根统:本院受理原告王姝瑶与被告莫根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459号
杨成远:本院受理原告公银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82民初114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673号
刘莉:本院受理原告夏东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16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217号
杨耀东:本院受理原告吴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12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91民初3619号
张建民:本院受理原告彭家伟与被告张建民合伙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平昌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0725号
陈满英:本院受理原告陈志中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10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6194号
何辉:本院受理的原告董春秋诉被告四川皓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何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4民初6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7949号
徐州翼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宿工业园区天胤日用五金经营部与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794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804民初5283号
日照轩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淮阴区瑞邦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日照轩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804民初52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0185号
廖年超:本院受理的原告宋志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0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1228号
陈亚: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1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91号
方向忠:本院受理原告毕飞武诉被告方向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494号
句容权韶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吉安平行商道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句容权韶工艺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31号
阴培欢: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漮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阴培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696号
冯吉亮、夏道发、冯吉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万桂根与被告冯吉亮、夏道发、冯吉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83民初7232号
盛迎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诉被告张金、盛迎春、武文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7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57号
施冬强:本院受理原告林茂云、陶琰诉被告施冬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05号
叶岳义: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信友与被告叶岳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69号
叶超: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信友与被告叶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79号
胡基祥:本院受理的原告史成东与被告胡基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748号
周寿荣、周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良平与被告周寿荣、周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遗失启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许之杰,遗失人民法院执行公务证,编号:322501551,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