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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3月03日A04

日期: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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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税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22民初1158号

张中民、蔡峰:本院受理原告候运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沛县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346号

崔东元:本院受理陈勇诉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1540号

洪军、南京慧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宿州市朱仙庄矿阳光幼稚园与被告洪军、南京慧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0921号

吴敬:本院受理原告陶宝娣与被告吴敬、肖裕陆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09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102号

李根:本院受理原告刘斌与被告李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6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3281号

南京五百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亚勤诉南京五百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106民初13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706号

海门市鹏润五金制品经营部、南京京沃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海川锦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成都金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丹徒区宜城街道大群建材经营部与你五公司及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五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四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301号

赵鑫:本院受理原告任孝荣与被告贺方、赵鑫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红花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2052号

梅各全:本院受理原告翟淑芳与被告梅各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2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998号

上海香食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光成与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79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627号

尹成奥、南京市秦淮区瑞林世家美容美发店:原告郭行路与被告尹成奥、南京市秦淮区瑞林世家美容美发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226号

南京本岸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江苏茂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王佳瑞与被告南京本岸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江苏茂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22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856号

杨乐天:本院对原告张辰与被告张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85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2426号

南京乐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红花广洋木器厂: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超明印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乐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南京市秦淮区红花广洋木器厂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813号

张成:本院审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8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南京市俞家巷2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1957号

候曼霞:本院受理张超与你和徐衍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对作出(2022)苏0104民初11957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3号

李峰: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4号

黄飞: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5号

曹贝: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7号

李志军: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8号

梁强: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39号

金利勇: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0号

王瑛: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3号

武玲: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41号

孙振: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9503号

南京市玄武区形影不离电子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9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9513号

南京市栖霞区李胜春通讯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9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9517号

南京市栖霞区刘刚百货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金士顿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9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420号

范莉、王荃:本院受理原告曹霞与被告范莉、王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52号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间为答辩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催1号

南京腾飞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因遗失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壹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法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南京腾飞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票号00100041127822642,票面金额35000元,申请人南京腾飞不锈钢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收款人苏教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8242号

卢晓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鼎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卢晓军、第三人杨冉冉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8599号

聂德香: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林与被告南京势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聂德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49号

徐佩飞:本院受理原告润州区龙豪食品经营部与被告徐佩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2438号

镇江京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陆广山诉你单位及镇江佳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24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738号

丁黎:本院受理原告于莉与被告丁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889号

孙昊:本院受理原告褚天齐与被告孙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888号

张庆举:本院受理原告李峰与被告张庆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55号

钟荣华:本院受理原告赖晓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1153号

张冬海:本院受理原告顾国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被告还增宏、盐城市峨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还文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1155号

宜兴常青藤培训有限公司、宜兴市常青藤英语培训中心:原告梅兮菡与被告宜兴常青藤培训有限公司、宜兴市常青藤英语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82民初11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应诉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0579号

苏州汇利宝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惠山区阳山镇天为房产中介服务部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282民初10579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