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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28日A09

日期: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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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苏0302民初24号

杨友瑜:本院受理原告高叶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882号

周太均:本院受理原告聂晶与被告周太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04民初5938号

周国杨:本院受理原告李云丽与被告周国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4民初5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徐平:本院受理扬州强昇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0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3980号

贵州永惠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扬励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2民初398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贵州永惠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扬州扬励酒店用品有限公司货款28400元、逾期付款损失(以284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贵州永惠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扬州扬励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保全保险费5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0414号

邵统辉:本院受理罗金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10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2民初378号

张万峰:本院受理原告袁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03民初264号

扬州帕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银连与你单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号(2023)苏1003民初26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时00分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07号

叶明明、叶亚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花蔚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843号

刘来尊、南京启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丰叶钦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33号

赵智骏:本院受理(2023)苏0104民初633号原告南京市秦淮区李小龙烟酒百货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四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