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强制腾房不容耍“赖”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24日A02
日期:02-25
本报讯(记者 戴丽娟 通讯员 李金宝)2月18日,沭阳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经过8个小时高效有序的工作,强制腾空一处商业用途房,并将其交给了买受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县支行申请执行单某昭、苗某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沭阳法院于2020年9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沭阳县金港花苑小区的商铺,并依法进行了拍卖。2021年10月,涉案房屋拍卖成交,被执行人父亲单某清声称其对该房屋享有一定份额,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拒绝搬离房屋。后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并予以明确回复其对涉案房屋无相应权利,单某清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为了保护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沭阳法院执行局决定启动强制腾退行动。行动开始前,执行局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提前制定了周密的行动预案,由执行局局长蒋华伟带队,对整个执行行动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和协调清空现场的各项工作。为了确保腾退行动的公开、透明,此次行动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以及2名检察院代表参加。
当天上午8时,分工安排的各组同步到位。安保警戒组控制现场秩序、疏导附近群众;强制实施组组织人员强制入户,清理物品、登记造册、搬离物品;应急处置组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约束并释法教育;录音录像取证组等也各司其职。直至16时,房屋顺利腾退完毕,此次强制腾房行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