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担当谱写美丽篇章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23日A05
日期:02-25
本报通讯员 王晴 韩文豪
本报记者 郎建强
2023年2月3日,由常州市金坛区检察院立案办理的全国首例非法放生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陈某龙等15人非法放生外来物种对长荡湖水生态系统造成严重侵害,承担渔业资源损失费156万元,并承担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惩罚性赔偿,用于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该案是常州市检察机关在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中又一生动实践。自2020年1月以来,常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坚定不移抓好常州市辖区范围内长江流域的保护,全市共办理涉长江非法捕捞、环境污染案件136件291人,办理涉长江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533件,切实以能动履职推动绿色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依法打击奏响“生机勃发”和谐旋律
长江在江苏境内蜿蜒432公里,岸线总长约1169公里,是全国拥有长江岸线最长的省份。常州位于长江下游,长江三角洲中心地带,修复长江生态环境至关重要。早在2019年1月,常州市检察机关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办案组,在严厉打击各类涉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污染环境等案件的同时,负责开展长江大保护教育宣传及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工作。
常州的长江岸线全部位于常州高新区境内,如何集检察之能、法治之力,全力以赴科学开展长江大保护成为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北区检察院建立了“源头+终端”双重保障机制,除了源头打击,还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对终端进行治理,确保辖区内“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2020年7月,新北区检察院在摸排中发现钟楼辖区某冷冻食品批发部在网店销售“长江白鱼”,遂将该线索移送至钟楼区检察院。经过深入摸排,钟楼区检察院最终查明其线下店铺名称、地址及非法捕捞渔获物制品外包装证据,随后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强化监管,该案成功办理成为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双赢、多赢、共赢的范本,并入选江苏省“长江禁渔工作十大典型案例”。(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