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302民初4115号
王林源: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亚东装饰建材城有限公司诉你和杨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4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10310号
陶乃镇: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与被告陶乃镇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邗江法院本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91民初719号
泰州尤娜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泰州尤娜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129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2民初5773号
甘立群、甘信华:本院受理原告曹修祥诉被告甘梅、甘立群、甘信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22民初57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沛县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860号
徐森:本院受理的(2023)苏04民终860号上诉人韩先华、刘芳针与被上诉人润州区亮捷装卸服务部、常州展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顺丰运输(常州)有限公司、徐磊、常州晟联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新的证据,应在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244号
鲁松:本院受理的原告师后海与被告鲁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和中路20号)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5824号
袁敏志:本院受理原告凌开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四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645号
吉林一方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与你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7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388号
徐州金锦服饰有限公司、姬玉利、周珣: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耐而斯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州金锦服饰有限公司、姬玉利、周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复印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限、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三法庭(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480号
胡俊:本院受理原告李美与被告胡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48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执行提示,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5496号
耿春宇:本院受理杨家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5496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3064号
王传喜:本院受理的原告柏豆豆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30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1913号
郑杨:本院受理原告杨德升与被告朱普龙及第三人郑杨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1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7303号
江苏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陈允胜诉被告江苏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城市公园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730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7770号
宜兴市南山除尘脱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鑫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学东、王烨:本院受理的原告郭云妹诉被告宜兴市南山除尘脱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江苏鑫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王学东、王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976号
朱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朱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8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977号
丁成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丁成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8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978号
吴春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吴春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8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979号
陈统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陈统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8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878号
杨黎虹:本院受理杨海龙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02民初521号
方德祥:本院受理方琪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8946号
江苏清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兴市新源农产品加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清新食品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89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4728号
孙金勇:本院受理原告花翠红与被告孙金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47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966号
高敏:本院受理原告石建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1269号
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街道虎踞南路98号小区管理委员会:本院受理原告钟永伟与你(2023)苏0104民初1269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30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俞家巷21号—1)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2民初12号
黄见林: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东仕力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黄见林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8558号
南京优仕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橙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启悦与被告南京优仕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橙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两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268号
江苏苗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工程分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苗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36号
唐山曹妃甸洋森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林时代(镇江)林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曹妃甸洋森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21号
丁芳:本院受理原告祁伟民与被告丁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5123号
丁成英、镇江中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财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德业(丹东)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尹夕春、尹天保、汪洋、丁成英,第三人镇江中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财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90号
兴化市乐福服饰店:本院受理原告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兴化市乐福服饰店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义务告知及承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35号
兴化市福竹之装卫浴用品商行:本院受理原告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兴化市福竹之装卫浴用品商行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义务告知及承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91民初91号
兴化市妞妞鞋店:本院受理原告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兴化市妞妞鞋店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义务告知及承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6025号
韦超:本院受理原告韩佳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财保2765号)、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注销公告
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苏承匠(宿豫)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20000MD029478X1)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律师事务所,望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江苏承匠(宿豫)律师事务所清算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