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场监管20条新规精准落地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21日A01
日期:02-21
本报讯(记者 施琛耀)2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包括6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从提升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便利化水平、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市场主体精准帮扶力度、助力增强产业发展的接续性和竞争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政企沟通服务机制等方面,更大力度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轻装上阵、发展壮大,力争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有机结合。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指出,此次制定出台的《若干措施》,是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的针对性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具体行动。《若干措施》主要具有三个方面特点:在政策制定方面,着力体现创新性和延续性;在措施内容方面,重点突出“高质量”和“含金量”真正出“新招”,用“实招”,用“硬招”;在目标定位方面,统筹兼顾服务发展和规范秩序。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力争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风险局局长柳书潮介绍,“触发式监管”是此次《若干措施》中的一大亮点,也是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干扰的一种新型监管机制,要求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以及预警监测信息,设定监管“红线”,对触碰“红线”的企业即启动监管执法。而“触发式监管清单”则是启动监管执法的相应“红线”。推行触发式监管,就是要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信用好的企业营造出更为宽松的生存环境,从而助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具体来说,除食品、药品等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将以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支撑、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基础,通过规定监管行为的预警监测临界值即监管“红线”,加强风险预警,实现监管关口前移。对未触碰“红线”,且信用风险低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一旦企业触碰“红线”,比如出现股东一年内连续变更多次、一年内被投诉举报多次等高风险行为,就会启动监管执法。“触发式监管”将有效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包容性,实现对诚实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有因“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