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以“婚恋之名”骗了6人200多万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17日A08
日期:02-20
本报讯(通讯员 刘晓璐 王涵)2013年10月至2022年2月,赵某在与他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征婚网站、婚姻中介等发布虚假征婚信息,并分别和李某、张某、王某、刘某、杜某、黄某等人相亲或者登记结婚。赵某以筹备婚礼、生意周转、结婚彩礼、生病住院、还信用卡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李某、张某、王某、刘某、杜某、黄某人民币共计203.4万余元,案发前已归还27万余元。其间,赵某为办理房屋抵押借款,从刘某处获得其父母所有的不动产权证书后,委托他人伪造了一份不动产权证书交给刘某。
徐州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对被告人赵某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依法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