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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发展“优”无止境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17日A05

日期: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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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费尤祥 黄舒

本报记者 翟敏

2022年以来,盱眙县法院作好“司法服务”大文章,聚力打造“法润民企”特色品牌项目,精心护航盱眙高质量跨越发展。先后获评江苏省商会商事调解联系协作机制示范单位、淮安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先进集体、淮安市社会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县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作为,护航盱眙高质量发展,站位高、措施实,《十不准》《十条措施》切合实际,举措有力,望推实筑牢。”2022年4月18日,盱眙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志标在盱眙法院出台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系列文件上这样批示。同日,淮安中院主要领导也批示给予肯定。

在精心护航县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盱眙法院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司法助力,多措并举,让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优质效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日前,盱眙法院判决被告山东某报业集团和其所属子报及传媒公司,在其平面和网络媒体上连续7天刊登向原告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道歉声明。

2020年11月初,被告所属媒体记者伊某发布一篇题为《一封举报信,揭开中空玻璃用干燥剂市场乱象》的新闻报道,文中没有经过任何核实,直接点名原告生产的中空玻璃所用干燥剂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并以一系列不实之词对原告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加以诋毁,给原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为维护企业形象,盱眙博图凹土股份有限公司向盱眙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伊某及其所在媒体消除影响,在原报道刊登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