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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力量守护暖心“烟火气”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17日A01

日期: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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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戴丽娟 本报通讯员 高远

“感谢法官,今天给我们普及了这么多法律知识。二十多年前,我第一次来夫子庙,就听说了你们李春海法官保护消费者的‘一双旅游鞋’案子,没想到,这个传统你们秦淮法院一直坚持到了现在……”1月25日,农历大年初四,秦淮区老门东景区恢复了往日的人头攒动。秦淮法院民一庭葛岚庭长现场为游客进行了法律咨询,一位年过花甲的游客来到法官身边,亲切地说道。

1993年,全国首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在南京秦淮法院正式成立,这位游客口中的李春海法官,正是法庭的第一任庭长。30年来,秦淮法院一直牢固树立保障消费者与商家合法权益的理念,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公正审结消费纠纷类纠纷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打造“法庭在前、联动加力、服务升级、常态宣传、司法托底、平等保护”的全方位消费环境优化机制。

“赓续先进精神,接续发力,一直是秦淮法院的优良传统。为了服务区委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工作目标,我们坚持不断用司法力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释放消费潜力托底加力、保驾护航。”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守忠表示。

助力商圈提档升级

“中华第一商圈”新街口、全国第一个开放式5A景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诸多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文旅消费名片坐落于秦淮。如何协助商圈不断提档升级?如何吸引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业态入驻秦淮?从司法角度,秦淮法院给出的答卷是持之以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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