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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虚假诉讼犯罪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16日A07

日期: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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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学研究       上一篇    下一篇

虚假诉讼犯罪是指行为人单独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目前该罪名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笔者认为该罪名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有以下理由。

从案件性质看,虚假诉讼犯罪是妨害司法犯罪的一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是在民事诉讼成本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出现的一个罪名。案件发生在民事诉讼当中,犯罪主观恶性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相对较轻,犯罪对抗性相对较小,牵涉的当事人相对较为明确,犯罪事实相对较为简单。

从公安机关角度看,虚假诉讼犯罪由检察机关侦查,不影响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反可以一定程度减轻公安机关侦查压力,让公安机关有更多精力、更多警力投入危害更为严重的破坏社会治安的重大刑事犯罪侦查,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从检察机关性质看,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监督民事诉讼依法进行的法定职责。对虚假诉讼案件中,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参与其中,伙同民事诉讼当事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具有法律监督权。并且对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犯罪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办理实质上也是对民事诉讼的一种监督形式,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侦查更符合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有利于更好地树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

从目前司法实践看,根据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利害关系人、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向检察机关报案、控告、举报和申请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犯罪嫌疑的,可以向民事诉讼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实践中大量虚假诉讼线索是由检察机关发现并调查的。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数据显示,检察机关连续3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初见成效,2021年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假官司”8816件、起诉涉嫌虚假诉讼犯罪1135人。可以看出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虚假诉讼犯罪案件相比公安机关更具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