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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16日A09

日期: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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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9版:中缝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苏0302民初4657号

朱海滨、刁艳红:本院受理原告闫传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46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3374号

周忠光:本院受理原告裴洪宝诉你和周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3115号

张旺:本院受理原告陶小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13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365号

江苏恒谨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洪毅:本院受理原告杨成功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你个人及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个人及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四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2353号

肇东市恒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原告合肥市徽泾石雕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6民初12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8719号

董子轩、董世仁、李曾翠:本院受理告江苏万基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子轩、董世仁、李曾翠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8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89号

程爱华:原告南京云房源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程爱华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398号

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分公司:原告徐金莲与被告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华尔街英语培训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4673号

南京优仕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阳江石与被告南京优仕瑞健身有限公司、南京优仕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4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7155号

谢菲、杨小翔、张妍: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8207号

丁团杰:上诉人董美则就(2022)苏0382民初820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邳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