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1111民初4805号
丁芳: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晓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4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4463号
庄路路:本院受理原告曹晓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24民初4688号
陈玉亮、朱林巧:本院受理射阳县合德镇于立刚水果批发门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4民初46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0924民初4689号
陈玉亮、朱林巧:本院受理射阳县合德镇铁六水果门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4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射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10085号
李白山:本院受理原告王春林与被告李白山、无锡市良海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1283民初10085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6585号
泰兴市一鸣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绿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盛博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徐州智慧康健宜居置业有限公司、泰兴市一鸣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65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6073号
匡正、陈君:原告周晨与被告匡正、被告陈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苏1003民初60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460号
赵悦: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徐光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仪征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9137号
常州钦奇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宏博轧辊堆焊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91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1民初7048号
周传珊:本院受理原告陈天然诉被告周传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1民初70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174号
朱廉清:本院受理原告金坛区东城志均水暖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孟河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若逾期不答辩、不举证,视为放弃权利,且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若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34号
蒋秀兰:本院受理原告乐峰与被告蒋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62号
孙中海:本院受理原告赵勇与被告孙中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412民初8456号
王平、徐从富:本院受理的原告叶晓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12民初84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土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02民初59号
顾正山:本院受理原告居亚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629号
卢云朋:本院受理原告睢宁县双沟镇宋庆军货运服务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261号
张计广:本院受理原告王力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王集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9977号
金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行与被告金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9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登报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9980号
滕宇、吴江、佘松松:本院受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181民初10833号
李佐:院受理原告陈龙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丹阳市人民法院丹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81民初10750号
丹阳市威龙纸业有限公司、杨东:本院受理原告昊鸿恒盛(泰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丹阳市人民法院丹北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丹阳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783号
刘跃玲:本院受理闫怀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井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邳州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12民初189号
刘庆员: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第三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6218号之一
朱文静:原告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侯支行与你、周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24民初6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102民初3639号
王伟:我院受理原告沈伟亮与被告王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02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7868号
韩大洲:本院受理原告于井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78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4858号
张艳、朱金春:本院受理原告朱祥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48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82民初698号
邹海文:本院受理原告范光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91民初4557号
施从伟: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欧蓓莎国际商城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施从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9l民初45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