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15日A09
日期:02-15
(2022)苏1183民初6137号
李小亮、镇江市双鑫运输有限公司:原告岳银行与被告李小亮、镇江市双鑫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61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2)苏1183民初8064号
王明:本院受理原告句容市边城镇迪蒙得地板店与被告王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8064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38号
王红珍:本院受理的原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与被告王红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548号
南京前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陶业明、陶沙: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春容与被告南京前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陶业明、陶沙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后白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62号
吴成香:本院受理原告德清长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吴成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白兔法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2)苏0903民初4383号
盐城市华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荣盛有限责任公司、众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京浩润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盐城市华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众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3民初3895号
成都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成都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盐城市福奇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成都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成都威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三个规定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439号
张振华:本院受理原告蔡珠红诉被告张振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第三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