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282民初559号
张玉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后宝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查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丁蜀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5号
胡丹:本院受理原告杨茫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民终7972号
李娟:本院受理的宜兴市皇庭娱乐有限公司与李娟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民终7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9755号
王田红:本院受理张网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9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24民初10130号
朱述丽: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刚(钢)与被告朱述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号
李昆城:本院受理原告彭细妹与被告李昆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5293号
杜志丙:本院受理原告李玉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91民初2837号
徐其洲: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嬴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其洲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民终324号
梅芳、姜坚: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李荣、狄毅因与被上诉人梅芳、姜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应诉通知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二审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审判二区第一法庭公开听证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0号
张友亚:本院受理原告彭细妹与被告张友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丁卯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91民初116号
张玉军: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汇鑫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玉军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丁卯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91民初1902号
高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高玉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91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丁卯人民法庭(镇江市丁卯纬三路丁卯街道综合服务大楼内)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2241号
程剑凯、江苏沃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沃阁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沃阁驿墅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涵田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剑凯、张学志、江苏沃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沃阁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黟县沃阁驿墅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067号
张旭东、万俊甫:本院受理原告夏颖与被告张旭东、万俊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7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440号
刘宁、张蕾:本院受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汇景北路148号)红花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99号
昌泰平: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耀鑫新型建材装饰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号—1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41号
唐瑞雪:本院受理原告胡建峰与被告唐瑞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直播及出庭着装要求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7971号
蔡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彭衡江与被告蔡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214号
刘泉: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6民初419号
肖焰:本院受理华时资本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240号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山西茂百亿科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南京鑫如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008号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广成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海南丰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南京鑫如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无锡中虹电缆有限公司、天津市丰立银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4023号
南陵信卓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兴沃建材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弘天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南京鑫如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江苏德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融创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