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812民初9948号
吴翠:本院受理王晓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3260号
安徽泰欧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奥楷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泰欧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02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2民初3323号
张满安:本院受理原告丁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112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丁明货款5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保全费5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200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356号
王旭东: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与被告王旭东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8755号
周兵:本院受理的原告吴秀娟与被告周兵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2民初87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16167号
杨旭、孙智康: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强诉被告杨旭、第三人孙智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第三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340号
孔宇:本院受理原告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834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280号
南京爱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威加:本院受理原告袁庄与被告南京爱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威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苏0104民初182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4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279号
南京爱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威加:本院受理原告袁庄与被告南京爱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威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苏0104民初182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4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278号
南京爱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威加:本院受理原告袁庄与被告南京爱壹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张威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苏0104民初182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庭审网络直播规定告知条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4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2681号
贾冲:本院受理原告刘婷婷与被告贾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2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9657号
泰兴市昱隆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戴森荣与被告泰兴市昱隆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4时30分在泰兴市人民法院30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5号
羊浩:本院受理原告卜建生与被告羊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15时00分在泰兴市人民法院303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9710号
陈卫国:本院已经受理原告泰兴市齐力模具有限公司与你及被告江苏国恒药物化工有限公司、丁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971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济川法庭第四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4423号
茆守荣:本院受理原告张瑞平与被告茆守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02民初44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3235号
镇江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昱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门窗幕墙有限公司、庐江县兴发铝塑门窗加工厂: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塑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lll1民初3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4506号
樊新江:本院受理原告蒋秀红与被告樊新江、丁桂荣、江苏昌亿果品超市有限公司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411民初378号
周国华:本院受理原告林定凤诉被告周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5481号
贺琰: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王春龙诉贺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03民初3248号
顾圣平、顾瑞祥、解月萍:本院受理徐霞诉顾圣平、顾瑞祥、解月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03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及限期交费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民再9号
李德礼、管玥: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王振民与被申请人李德礼、管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2)苏01民申2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95号
许霖:原告花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3)苏0412民初663号
常州志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泰州研砼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91民初4895号
徐州创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云港市中通复合材料机械设备制造厂诉被告徐州创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81民初953号
张文林:本院受理原告曹文江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陈集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9号
邵风钢:本院受理原告解仁杰诉被告朱永宽、邵风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1259号
蔡来宁(法号照亮):本院受理原告戴明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1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216号
中大工业集团公司、北京燕京汽车厂、毛天申、易丽、郑勇、程建忠、徐志高、徐文兰: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劲轮经贸有限公司诉你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737号
陈栋:本院受理原告葛海亮诉你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0991民初184号
陈秀英、蔡静、孙晓梅、丁国锋:本院受理的原告丁辉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81民初3971号
张礼平: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珠海盈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礼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81民初3971号民事判决书:张礼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珠海盈鑫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0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仪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117号
李光明、许尚委:本院受理原告朱大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1183民初275号
李光明、许尚委:本院受理原告戴兆六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句容市人民法院
(2023)苏0902民初648号
赵晓丽: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45号
王灵芳:本院受理原告韩仕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氾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3)苏1023民初188号
尤培勇: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戴华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的期限分别为15日,即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次日起30日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宝应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宝应县人民法院
(2022)苏0923民初7464号
袁连华:本院受理原告曹恒信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苏0923民初7464号,因你无法联系,无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列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阜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9003号
赵国芹、赵松林、张映寿:本院受理原告程金华与被告赵国芹、赵松林、张映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9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24民初449号
胡正星:本院受理原告胡凤菊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睢宁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82民初12598号
王帅:本院受理原告梁津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12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2民初3177号
袁红梅:本院受理原告杨顺堂与被告冶荣荣、李扬、袁红梅、顾从红、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顾从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2民初3177号民事案件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寻亲公告
2020年4月2日晚上8:30分左右,在海门市临江镇丁陆村海连桥东侧南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男婴,该男婴包裹在一条蓝色包被中放在一个纸箱里,上面盖着一条驼色的毛毯。现公告查找其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请知情人于60日内提供线索。
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沈立新,电话:1391289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