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提振农村消费信心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06日A04
日期:02-15
春节期间,在农村一些地区部分商家仿冒名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山寨礼品和“三无”产品屡禁不止,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使过节送礼的心意打了折扣。
而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农村集贸市场系列体查报告中就指出,农村市场中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产品、“三无”产品、价格不合理、过期产品等问题依然存在,成为进一步发掘农村消费潜力、提升农村消费品质、振兴乡村经济的绊脚石,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因此,提振农村消费信心势在必行。
江苏省消保委持续关心农村消费市场,立足自身职责定位,近年来积极开展农村消费满意度调查、指导各地市针对性采取改善措施、广泛开展农村消费知识宣传及培养新农村消费维权意识等农村消费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有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中消协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其内核之一便是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对此,江苏省消保委提出了细致翔实且具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
完善监管机制,保障产品质量。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溯源机制,强化和完善流通领域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发挥质量监督抽检对农村消费者的消费导向作用。加强物流建设,创新消费渠道。加速快递“进村入户”,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在村内,整合村邮站、三农服务站、村里小商超等,让老百姓网络购物更加便捷,使得数字化经济红利辐射新农村。通过消费供给侧多元化、个性化、品质化,驱逐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劣质商品服务,提高农村消费质量。建立信用体系,规范农村市场。引导行业组织在农村地区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全面在农村地区推行明码标价,依法严惩质价不符、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推广“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农村地区经营者诚信自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城乡消费接轨,共享市场繁荣。围绕培育、规范和繁荣农村市场这一方向,对接城乡居民消费市场,打造城乡流通、互惠的消费场所,让城乡消费者均等享受消费环境治理和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带来的红利,丰富消费供给,稳定交易秩序,让消费更加便捷放心。立足乡镇农村,针对开展宣传。突出开展基层消费法治宣传与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商品选购、规避陷阱等消费指导,提高消费技能。发挥消保委组织的作用,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消费评议,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加强质量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选购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