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106民初16510号
蒋彦: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艳诉被告蒋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依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庭第三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8407号
蚂蚁万家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徐道荣诉被告南京义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蚂蚁万家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466号
薛智元:本院受理原告南京亨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薛智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2民初1646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44号
杨青: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杨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4692号
南京信安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颖与被告南京韵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秦淮分公司、南京信安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46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16号
陈士喜:本院受理原告湛企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复印件,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结果及期限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南京市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一法庭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325号
孙书民:本院受理童冬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6325号民事判决书及执行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执行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7106号
王浩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嫣与被告王富宝、王浩芳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红花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8286号
徐小东:本院受理原告左智豪与被告徐小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俞家巷21—1号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6840号
南京中致达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吴江市百诺面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同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光华路41号)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32号
陆钢:本院受理原告丁建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秦淮区俞家巷21-1号)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6438号
韩勇、严国庆: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溧水区爱琴海假日宾馆诉你们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11民初15号
陈林、汪维、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盐联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本院受理原告狄超与被告陈林、汪维、盐城市盐都区新区盐联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部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诉讼服务中心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5390号
镇江市万臻电竞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镇江奋荣本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新伟: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睿泰数字产业园有限公司与被告镇江市万臻电竞网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镇江奋荣本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新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山湖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4775号
张锁悟:本院受理的原告饶根萌与被告张锁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111民初4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4512号
周秀香:本院受理原告马乃坤与被告周秀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45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5990号
韩凤阳:本院受理原告李春红与被告韩凤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3民初5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282民初236号
包亚伟:本院受理的原告陈伯根与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6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周铁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4826号
黄笑天、黄笑筠、徐德平、徐凤玉:本院受理原告陈小明、徐蛟、徐玉与被告黄笑天、黄笑筠、徐德平、徐凤玉、第三人徐德才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四人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4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旅游巡回审判点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706民初10415号
张金粉、葛凤龙、贺长玲:本院受理原告杨有亮诉被告张金粉、葛凤龙、贺长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7727号
南京快立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孙建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西锋诉被告南京快立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孙建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3982号
潘显春:本院受理原告杨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3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2566号
刘恩:本院受理原告毛建宇与被告刘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04民初12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2民初1255号
范美华、范金华:原告范丽华、于焕荣与被告范玉华、范美华、范金华、范明、范雪琴为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282民初1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斜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靖江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02民初285号
徐祥伦、徐小峰:本院受理原告杨华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1016号
周晓雨: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l02民初11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4民初13703号
苏仁然:本院受理原告孔德宏与被告苏仁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l04民初13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兹有原盐城市盐都区新区法律服务所工作者王天书不慎遗失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证,声明作废,寻回后不再使用,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