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0382民初8279号
刘彬、卢雪曼、翟兆坤:本院受理原告刘朝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82民初82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邳州市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8459号
韦国进:本院受理原告扬州天旺汽配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韦国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8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3)苏1102民初187号
袁海燕、陈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诉被告袁海燕、陈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举证期届满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2022)苏1003民初6862号
赵云:本院受理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003民初6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6民初8277号
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董桂芳与被告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王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2022)苏0106民初8277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王頔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8132号
杨猛:本院受理原告沈维干诉被告杨猛、陈传飞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813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1268号
南京九鼎恒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杰文、周玉花、应金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南京君生广告有限公司诉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各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1126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8222号
陈笑天:本院受理原告陈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102民初8222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金融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3民初10846号
邱唐林:本院受理原告闵守志与被告邱唐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3民初10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24号
南京观城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南京市秦淮区暮俊建材销售中心起诉被告南京观城嘉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俞家巷21—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927号
江苏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店:本院受理原告朱美琴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04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801号
奚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被告奚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748号
王苏北、富力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王苏北、富力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6922号
朱艳、杨志猛:本院受理原告陈元国诉被告朱艳、杨志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6922号案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书、一审民商事案件程序事项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5执6200号
张群、魏诚: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执行张群、魏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裁定拍卖张群名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和会街64号901室不动产。经本院向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不动产进行网络询价,确定南京市鼓楼区和会街64号901室不动产的价值为2994026元。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就涉案不动产协商确定起拍价,本院将以上述价格打7折即2095818元作为一拍起拍价。如果一拍流拍,后续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起拍价。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进行网上司法拍卖。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2民初3736号
李小木:本院受理原告朱荣琴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2022)苏1111民初5135号
陶治洪: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年伟与被告陶治洪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22)苏0902民初6517号
袁才旺:本院受理原告陈少衔诉被告袁才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902民初6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8876号
上海博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与被告宜兴市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博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282民初887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282民初14254号
张丽: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支公司与被告张丽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苏0282民初1425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在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1)苏0282民初13092号
昆欣文化传媒江苏有限公司、史学文、蹇玉妹、杨燕:本院受理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昆欣文化传媒江苏有限公司、史学文、蹇玉妹、杨燕与第三人姚亮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82民初13092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宜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02民初2925号
宋友建、宋孝美、冯永生、邱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02民初2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7234号
赖明全、林雪靖:本院于2022年11月10日作出的原告王建利诉被告赖明全、林雪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原告王建利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02民初16141号
苏爱国:本院受理原告何池德与被告李林、苏爱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57号
李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李红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23)苏0104民初656号
刘靖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被告刘靖远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直播告知条款、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30在本院第十四法庭(俞家巷21—1号)开庭(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