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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反规避执行有力度有温度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07日A06

日期: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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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肖仁刚 记者 张羽馨)苏州吴中法院持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通过“执行110”在线值守和微信受理平台,实现全天候受理规避执行线索。2022年全年对14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对26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额共计34.8万元。年前,张先生拿到了拖欠已久的28万元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金,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

张先生与某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判决,管理公司应支付张先生工资、经济赔偿金等共计278614元。判决生效后,管理公司没有任何履行意愿,张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吴中法院依法向管理公司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立即冻结了公司银行账户,未能查控被执行人任何财产。张先生向法院反映,该家公司在经营一处商业综合体,每年都正常收取租金和管理费。

执行法官研判,现场送达干警反映在商业综合体内确实有管理公司的物业人员和办公场所,现场租户也反映确实是这家管理公司在经营,但公司银行账户在被冻结期间却没有任何款项入账,其中必有蹊跷。

执行干警前往现场调查,在向租户了解情况时,租户反映管理公司早在案件审理期间就已向各商户发出变更收款账户的通知。在对被执行人办公场所采取搜查措施时,发现财务室门上赫然就张贴了该家商业公司的账户信息和收款二维码,经扣押管理公司会计账簿及电子收支统计情况,对账务资料比对后发现管理公司以商业公司名义向租户收取大量租金的情况。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事实清楚且已形成闭环,且执行立案后收取的款项远超出本案执行标的。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吴中法院依法冻结了商业公司代管理公司收取的十多万元款项,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

采取上述措施后,管理公司及商业公司均未提出异议,也仍未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涉案商业综合体,并向数家规模较大的承租商户送达冻结租金的协助执行文书,要求商户停止向被执行人及其指定的收款人支付款项。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法院冻结商业公司账户的当日,被执行人居然又向各承租商户发出《账户变更函》,再次变更收款账户,要求各商户向被执行人的另一家关联公司账户支付租金、管理费。

在法院直接冻结租金后,管理公司负责人员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法院,执行人员向其严肃告知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构成拒执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公司自知无法再逃避法院执行,最终将本案所欠债务及迟延履行利息28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规避执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且情节严重,吴中法院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