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民用船舶搭靠 外籍船舶管理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06日A01
日期:02-06
本报讯(特约记者 左元成 费伯俊 记者 施为飞)2月5日,记者从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获悉,日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民用船舶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1992年,我省出台《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对搭靠外轮行为进行规范。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上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配套制度机制出现了较大调整,原先的管理办法越来越难以应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
2022年初,根据省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江苏边检总站全面配合省司法厅立法工作组,依据当前出入境边防检查政策法规,结合全省边检机关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实际,对《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工作组通过内部自评、社会调查、专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集立法意见建议,并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修改意见和建议逐条论证落实。
江苏边检总站法制工作负责人赵虎告诉记者,《办法》在原《江苏省国内船舶搭靠外轮管理办法》基础上,主要作了六个方面调整:进一步明确《办法》适用范围,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规定搭靠各方主体义务,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方法,并规定了相关行为法律责任。赵虎说:“《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口岸管理秩序,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