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实质性化解“一人三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02日A06
日期:02-06
本报讯(通讯员 柏莹 汪赢)近日,高邮市检察院成功化解3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
2021年1月,朱某与亲属因为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争执,后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对其亲属故意损毁财物、威胁人身安全行为处以罚款。但朱某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未出警、出警慢、接处警过程违法等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调解,朱某申请撤回起诉。事后,朱某以撤诉非自愿为由,向扬州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均被驳回。2022年1月7日,朱某向高邮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因朱某一人涉及三案,且存在较大涉法涉诉信访风险,高邮市检察院贯彻落实领导包案制,综合运用区域检察协作、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到“包真案、真包案”。
包案院领导牵头行政、控申等多部门,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听取诉求。同时,高邮市检察院与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跨区域协作,破解行政审判集中管辖异地取证难题。通过走访法院和当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朱某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具体情况。经多方核实,3件行政案件的撤诉申请书均为朱某亲自签名并递交法院。检察机关认为,上述3起申诉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并无不当。
2022年7月,高邮市检察院依法对上述3起行政申诉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朱某表示不服,检察机关持续跟进,帮助纾解心结,为后续争议实质性化解奠定坚实基础。
经过近一年的持续化解工作,朱某未再就争议实施上访,但对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法律适用存在疑虑。2023年1月12日,高邮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经检察官和听证员释法说理,朱某当场表示认可,并接受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承诺息诉罢访。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朱某一家收入微薄,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进一步彰显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