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快执涉营商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03日A06
日期:02-04
本报讯(通讯员 孙伟 朱海浩)1月28日,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盐城市亭湖区法院执行干警急群众之所急,快速执结一起涉营商案件,赢得被执行人感谢。
被执行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其罚金未能及时缴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居无定所,均执行未果,案件进入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并对其限制了消费。
节后上班第一天一早,远在外地被执行人急匆匆地联系法院,因其需办理房贷急需解除限高,但以前收到的执行通知书已丢失,咨询如何处理。执行法官立即加其微信,将法院收款账户及需要履行的金额,发给远在广东的被执行人,待确认其已交款后,执行法官迅速解除对其的限高及屏蔽对其案件的公开,执行法官考虑到其后续办理房贷,还贴心地及时为其送达了结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