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联动协作保护文化遗产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2月03日A01
日期:02-04
本报讯(特约记者 赵德刚 通讯员 孙聂娟)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近日,淮安中级法院会同当地检察、公安和文旅部门,就建立洪泽湖流域涉文化遗产执法司法保护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强调在办理破坏文化遗产案件时,四部门坚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原则,通过积极构建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资源互补、主动配合的文化遗产保护联动协作机制,防止证据灭失,合力打好保护文化遗产守卫战,共同推进区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指出,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文化遗产执法司法部门要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理念,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准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取证程序,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文旅部门要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加大执法力度,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或者证据可能灭失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固定。公安机关要注重调查取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查处破坏文化遗产违法犯罪案件,对接到文旅部门通知涉嫌犯罪等情况,应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侦查并依法进行查处。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可依照法律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经督促仍不履行的可向审判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审判机关要着力强化审判职能,对于刑事案件,加大惩治力度,严格适用缓刑;对于民事案件,加大裁判力度,充分保障受损害方的利益;对于行政案件,要严格审查相关证据,及时作出相应裁判;对于公益诉讼案件,应保障文化遗产得到修复;审理中对符合采取保全措施的,要依法进行保全,及时制止破坏文化遗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