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监管评查把关案件质效_江苏法治报_2023年01月12日A04
日期:02-01
本报讯(通讯员 张鸿俊)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强化能动履职,夯实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效,助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大检察案件常态化抽查。对于已办结的四大检察案件,常态化随机抽查,通过查看电子卷宗、文书卷宗、案卡填录、流程监控等对案件质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监管,2022年共抽查案件240余件。
重点案件必查。主要针对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免予刑事处罚等案件,以及被当事人控告申诉的案件、上级院通报或异地评查的瑕疵案件,这些案件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并引发社会矛盾,是评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开展类案专项评查。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涉企案件等类案进行专项评查,总结办案经验,提炼办案规律,并助推办案部门就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向主管机关发出社会治理建议。
与检务督察联合评查。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注重压实检察官责任,共同督促司法责任履行。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对重点案件联合检查5次120余件,既增强了对重点业务的靶向监督,又有效提升了督察质效。
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形式,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之一。案管部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3次50余件,借助“外脑”智慧对检察办案进行监督,内外协同,推进检察办案规范化。